23du 发表于 2012-6-24 04:35:57

重庆大学2012年新生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

重庆大学2012年新生奖学金奖励实施办法
为了鼓励优秀的高中毕业生报考重庆大学,学校实行《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》,具体内容如下:特别奖学金:1、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)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,一次性奖励2万元。2、凡高考原始总分名列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前300名的文、理科考生,第一志愿填报学校且被录取者,一次性分别给予2万元(第1—200名)、1万元(第201—300名)的奖励。优秀奖学金:1、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(数学、物理、化学)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,并以保送生资格录取到学校的应届高中毕业生,一次性奖励 5000元 。2、凡第一志愿报考学校,高考原始总分超过所在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重点线:理科80分以上、文科70分以上(或标准分超过重点线150 分以上),且名列学校在其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文科或理科公布计划数前2%(重庆、四川专业前10%)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。3、艺术类:凡高考成绩在考生生源地一本线以上且专业成绩排名在各专业(未作来源计划的)或各省(已作来源计划的)招生计划的10%以内的新生,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。备注:1、文理科获奖学生高考总分不得低于550分(高考总分不为750分的地区届时视情况而定)。
2、满足多项条件者,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发放奖金。
3、符合“特别奖学金”条件的学生,接到录取通知书后,立即将相关证明材料寄到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便新生奖学金评审。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二○一二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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